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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采用机械拆除混凝土建筑时,应从上至下,逐层、逐段进行;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,再拆除承重结构。对只进行部分拆除的混凝土建筑,必须先将保留部分加固,再进行分离拆除。
施工中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测被拆除混凝土建筑的结构状态,并应做好记录。当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,必须暂停作业,采用有益的措施,解除隐患。
机械拆除时,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,供机械设备使用的场地必须保证足够的承载力。作业中不得同时回转、行走。机械不得带故障运转。
当进行高处拆除工作时,对较大尺寸的构件或沉重的材料,必须采用起重机具及时吊下。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,分类堆放在制定场所,严禁向下抛掷。
拆除框架结构建筑,必须按楼板、次梁、主梁、柱子的顺序进行施工。
钢屋架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:
(1)先拆除屋面的附属设施及挂件、护栏。
(2)按照施工组织设计选定的机械设备及吊装方案进行施工。不得超负荷作业。
(3)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,每台起重机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80%,且应对第一吊进行试吊作业,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两台起重机同步作业。
(4)拆除吊装作业的起重机司机,必须严格按照执行操作规程。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标准《起重吊运指挥信号》GB5082的规定作业。
(5)拆除钢屋架时,必须采用绳索将其拴牢,待起重机平稳后,方可进行气焊切割作业。吊运过程中,应采用辅助绳索控制被告吊物处于正常状态。
作业人员使用机具时,严禁超负荷使用或带故障运行机制。